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党员干训班学员观看模拟法庭讲座
发布日期:2010-11-15 阅读次数:
摄影:郝志敏 供稿:高雨芹 编辑:周潇潇
法制社会的到来和发展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对当代高等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知法守法、护法用法是每个研究生应当具备的法律素质。2010年11月14日晚7点,北京理工大学2010——2011学年研究生党员骨干培训班系列活动之“模拟法庭”案件审理,在中关村校区七号楼正义开庭,全体干训学院到庭观摩。
本次“模拟法庭”由我校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14名同学组成,通过对公诉、取证、公开辩论、量刑定罪等法庭环节的模拟,生动再现了“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黄剑勇故意伤害一案”的全过程,为干训班学员带来了一场精彩激烈又发人深思的法庭辩论。
法庭审理的过程,突出几个特点。注重真凭实据,所用言辞精准,双方当庭证词均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陈述。案件涉及细节复杂,证人较多,被告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定性成为本案焦点之一。庭下干训学员聚精会神的听取了案件审理。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带领全体干训学员体验了法庭听审的全过程,使大家对法庭的庄严肃穆、法律的公正严明有了直观深刻的感受。“模拟法庭”真实呈现了刑事案件的完整公审过程,学员们学习了听审、出庭等基本常识,有助于学员们在日后的社会生活中参与相关法律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更为重要的是,“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向各位学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思考:第一,严于律己,依法行事,切勿冲动,害人害己;第二,学法用法,拥护法律的神圣地位,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第三,法律讲求公正平等兼顾人情,在社会生活中个人也应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共同作为约束自我言行的标准。
法庭义正思辨,法理兼顾人情。望广大干训学员从中得到启示,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与道德素养,成为法制社会正义博爱的全能型人才。
(审核:郝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