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律诊所实践活动报道
发布日期:2009-04-10 阅读次数:
学校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法学院法律诊所结合自身特点,以“积极实践、科学发展”为指导,大力推行诊所式教育,规划了一系列学习实践活动,目前已按时圆满完成五期。
第一期:法律实践讲座---甄贞教授谈法律诊所教育
2009年3月19日下午,在法学院法律诊所侯仰坤和廖仕梅两位教师的带领下,法学院学生在人民大学明德楼参加了题为“甄贞老师谈法律诊所教育”的讲座。甄贞教授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检察院副院长,2002—2004年担任法律诊所教育委员会主任,2008、2009连续两年被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
讲座中,甄贞教授介绍了法律诊所教育在中国的产生、发展、现状,并对比介绍了诊所法律教育的发源地——美国诊所教育的发展。甄贞教授还提出目前阻碍我国法律诊所教育的问题,例如:刑事案件中法律诊所学生的身份问题,并且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意见。讲座适逢两会期间,作为2009年全国政协委员,甄贞教授还介绍了她在2008、2009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提案及提案的落实情况。2008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甄贞老师提出了两个提案:一是,建议在法律诊所刑事案件中,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参加诉讼,并且呼吁国家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了保障法律诊所学生的活动。二是,呼吁重视保障被害人人权。2009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甄贞老师提出了三个提案:一是,针对司法中出现刑事和解,而国家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对刑事和解进行规制的现状,呼吁国家对刑事和解立法。二是,加强法官和检察官访问交流,定期对法官和检察官工作岗位调换。三是,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道德建设。
这次讲座,使学生们了解了中美两国法律诊所教育的产生、发展、现状和作用,认识到了法律诊所的学习模式,诸如互动教学和模拟教学的方式。使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从而扩展了视野,弥补了传统教学中的不足。
第二期:真实案件讨论
2009年3月20日下午2点,法学院2006级全体学生参加了法律诊所在三号教学楼406教室举办的“真实案件资料分析”活动,侯仰坤老师主持了这次实践活动。
参加活动的06级同学人手一份真实案件的卷宗资料,同学们在活动前已经仔细阅读并认真研究分析过卷宗。活动中每个同学轮流走上讲台发言,为大家介绍自己手中的案例,包括案件的发生经过、案件的审理过程、案件的审理结果等。介绍案例后,发言同学还可以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以及存在的疑问。然后全体同学对案例进行讨论,自由发表对案件的看法和疑问。两个小时的活动中,同学们都跃跃欲试、积极参加,先后有10名同学发言。同学们介绍的案件种类多样,从民事案件到行政案件再到刑事案件,有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医疗纠纷案件、离婚案件、财产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等等。最后由侯老师解答同学对案件的疑问、解释案件的疑难点、点评发言同学的表现。这次活动一改往日以老师为中心的教学活动,学生在活动中起着主导的作用,老师主要组织、指导学生的活动,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践,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案件,充分发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同学在发言中可以亲身试穿法官袍或律师服。法袍以及法袍上发亮的法徽象征着法律的神圣与庄严,使人感觉到肩上承载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让人产生一种敬畏感,从心底里尊重法律,服从法律。同学们穿上庄重的法官袍,感受到了法律职业的神圣和职责的重大,鞭策自己不断学习法律知识。
第三期:国际商务谈判流程及相关法律事务讲座
2009年3月21日晚,法学院法律诊于北京理工大学远致楼413成功举办了国际商务谈判流程及相关法律事务讲座。本次讲座邀请到了国际谈判专家、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法务处副处长王平女士就“国际谈判的流程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详尽的讲解。本次讲座由我校侯仰坤老师主持,参加讲座的还有郭德忠老师、廖仕梅老师、余杭老师及法学院的学生。
王平女士就自身在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法务处多年的谈判经验,阐述了我国国企中法律部的发展、身为一个企业顾问应当具有的素质、及国际谈判中的流程、谈判时会遇到的重大陷阱及具体谈判时注意的相关细节等问题。王平女士指出作为一个法律顾问,勤恳钻研的精神比聪明的大脑更重要,应当时刻对企业负责,有责任心。通过她在工作中的经验来让同学们更深刻的体会“双赢”与“信任与沟通”的含义。
王平女士谈到与其它国家商务谈判时应当通晓它国的法律、国际惯例同时还要注意商务合同谈判中的四大陷阱:第一、固定价格,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按原来的价格实现其利益,存在风险;第二、当地材料,如果主要原材料当地短缺、或者价高则存在风险;第三、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合同签了但却没有启动,后来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就存在风险;第四、承包商与业主之间范围不清,一般业主未规定的都由承包商来做,增加成本。
在讲座现场,廖老师针对企业在招标及谈判中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与王平女士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同学在讲座中的疑问,王平女士做了解答,王女士精彩幽默的表述给同学们带来了很多欢笑声,让这次演讲在轻松愉悦的氛围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第四期:法律实践讲座---律师的舞台
2009年3月27日下午2点,法学院法律诊所请来英岛律师事务所的马维国律师,为同学们带来一场近2小时精彩讲座——《律师的舞台》。
马维国律师是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诉讼业务部主任,从事律师职业16年,是一名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大律师。同时马律师还对法学教育怀有极大的热情与使命感,不仅于今日在我校应邀举办讲座,而且还疏通英岛律所吸纳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入所实习,这对于同学们来说是极为难得的机会。
马律师严谨的逻辑思维带领大家从“科学认知水平的局限性”出发,引出追溯过去客观事实时的“无奈”,再引出法律事实——这个律师活动的最基础的“舞台”。马律师一直强调“法律人”这个概念的重要性。身为法律人,或为律师,或为检察官法官,或为法务,无论是哪个角色,都要肩负起法律人的重任。
马律师以其坦诚相待,循循善诱之态结束了这场使同学们获益匪浅的讲座。通过这次讲座,同学们从马律师身上明白一个道理:进入法学专业的那天起,舞台已然搭好,只看尔等如何舞出最精彩的人生。
第五期:法院旁听
从法学教育上来说,让法学专业的同学走进真实的法庭,亲身体验真实法庭中发生的一切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环节和最好的方式。但是,由于各方面的限制和制约,全国至今虽然已经成立了数百所的法学院和法律系,但是真正能够把学生全部引入真实法庭的并不多。我校的法学教育自1994年开始以来也始终没有补上这一课,还没有组织过全班的同学到法院去旁听过真实的庭审。
为了弥补这一状况,在法学院领导的指导和协助下,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大力支持下,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的老师们组织2006级法学专业两个班级的全体同学于2009年4月1日至3日分别旁听了六个不同真实案件的审理过程,同学们受益匪浅,非常满意。
活动旨在配合法律诊所教学的开展,提高同学们的法律实践能力,加深对书本知识的认识,加强对法律实际操作的了解。鼓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参加实践活动,把课本中的理论知识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同时还希望学生努力学习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个人的专业素养,把自己培养成具备丰富法律知识的法律人才。
旁听活动中,学生都觉得受益匪浅,对案件的诉讼过程也有了更深的全然的了解。同时也在双方当事人的争执和代理律师的唇枪舌战中体会到了适用法律的重要性和法官的权威性,为以后的学习生活确定了目标。在旁听完毕后,大家都纷纷表示这是个非常有意义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