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欧洲空间局和空间旅游的法律研究”——著名法学家讲坛之四
发布日期:2008-03-11 阅读次数:
摄影/供稿:赵汐 编辑:贾效明
3月10日,应北京理工大学空间法研究所的邀请,德国科隆大学空间法研究所所长Stephan Hobe教授为大家带来了题为“欧洲空间局和空间旅游的法律研究”的精彩讲座。讲座吸引了大批法律系的研究生、本科生,许多国际法爱好者也慕名前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李寿平副教授,人文学院法律系主任杨亚非教授,法律系张艳丽副教授、龚向前博士也出席了本次讲座。国际法研究生熊哲婷、英语系研究生温馨担任了本次讲座的现场口译。
讲座之前,人文学院法律系主任杨亚非教授首先致词。杨教授在致词中讲到,近几年随着法律系自身学术科研的改革与进步,特别是以李寿平老师组织成立空间法研究所为契机,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系在空间法领域的科研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发表了一批成果,也组织召开了国家会议,而由我校法律系学生组队参加的国际空间法大赛,更是在去年冲进了亚太区前十,今年又获得了全国总冠军,即将前往澳大利亚参加国际比赛。这一系列成果标志的我校的空间法研究已经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也形成了依托我校理工背景的特色优势学科。Stephan Hobe教授作为欧洲四大空间法研究机构之一的科隆大学空间法研究所的科研带头人,其带来的讲座必将为我校空间法研究的发展带来新的视野。
讲座中,Stephan Hobe教授从欧洲数国政府间的空间探测和开发组织——欧洲航空局(European Space Agency,ESA)的历史沿革、组织机构特征讲起,向大家介绍了欧航局的一些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一些前沿国际法律问题。随后,Stephan Hobe教授又带给大家一个当今空间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太空旅行。Stephan Hobe教授阐述了太空旅行的行为界定、法律关系主体界定以及太空旅行中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Stephan Hobe教授还细致的分析了对于上述问题国际学术界研究的一些学说与争论,并以其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于主要的学说进行了对比分析。
Stephan Hobe教授深厚的学术功底、幽默的语言、博得了在场听众的阵阵掌声,讲座后,人文学院副院长、北京理工大学空间法研究所所长李寿平副教授做了精彩的点评,Stephan Hobe教授业就听众们提出的一个个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2008年3月11日13:00-15:00,在三号教学楼110室Stephan Hobe教授还将带来另一场题为“国际空间站法律问题研究”的讲座。
附: Stephan Hobe教授简历
斯蒂芬?霍波,男,德国人,德国科隆大学空间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国际空间法专家。1984年,在德国哥廷根通过第一次国家司法考试。1987年,毕业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在德国基尔通过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1991年获博士学位。1990-1992年,在德国空间事务管理处工作。1992-1996年,在基尔大学任高级研究员。1997年起,任德国科隆大学教授,主讲德国公法、欧洲法、国际公法、欧洲共同体法、国际经济法。1998年起,任让.莫奈欧洲一体化法讲席教授。2001年9月起,任德国科隆大学空间法研究所所长。霍波教授的科研成果颇丰,在国际公法、欧洲法、德国公法、空间法的领域发表论著150余篇,如曾出版过《国际公法概论》2004年第8版;《欧洲法》2006年第3版。霍波教授还担任德国《空间法杂志》主编、《空间法系列研究》连续出版刊物主编,目前正在编写《空间法基本法律文件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