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
发布日期:2006-06-01 阅读次数:
供稿:纪委 摄影、编辑:斯 君
2006年5月30日下午,学校根据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在7号教学楼一层报告厅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会上,党委副书记、校长匡镜明以《党员干部要做遵守财经纪律的模范》为题讲了专题党课,常务副校长李志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党委书记焦文俊、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宾、党委副书记赵平、副校长赵长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维维、副校长李和章等校党政领导出席了会议。
匡校长在会上要求,一定要按上级工作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结合新一届处级干部竟聘上岗,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执行财经纪律、规范管理、从严治教”的党风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财经法规观念和经济责任意识。
匡校长指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是当前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学校各学院(系)、各部门处级干部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
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匡校长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有利于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从严治教、规范管理,有利于净化校园环境。要在前阶段调研摸底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高校工程建设、科研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图书、教材采购、医药购销、土地置换等重点环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要加强教育和监督,建立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会上,常务副校长李志祥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上级精神和学校的文件要求,把廉政建设、执行财经纪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好,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有重点,各单位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小组,并将名单报学校纪委。
学校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985”二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负责人,机关部处、直属单位、后勤系统正科长(中心主任)286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