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假期及暑期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4-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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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
近期5号教学楼个别实验室擅自将废弃化学试剂约200余瓶随意丢弃于公共楼道,还有一些实验用过的针头未经安全处理扔入垃圾袋刺伤了保洁人员,针对这些问题,学校实验室设备处和保卫保密处逐一通知了有关学院要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并张贴了《告示》希望杜绝这种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还于4月27日,收集各实验室上报的报废危险化学品约900公斤进行了统一处置。但是学校在“五一”前实验室安全检查中,仍然发现还有随意丢弃危险化学品现象,个别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过多、摆放凌乱、环境脏乱,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随着“五一”假期的来临和气温上升,各学院、中心要特别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全面检查,严格管理,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现结合“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做好近期稳定工作的通知”(党办字[2005]32号)文件精神,对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化学危险品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存储条件控制化学危险品的采购数量,学生导师对学生实验危险性要有全面准确地掌握,并给予指导,对危险性较大的实验要求导师必须在场。
2、各实验室要加强化学危险品使用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化学危险品使用人员必须明确化学危险品的危险特性,了解注意事项,熟悉防范措施。
3、正确保存各类危险化学品。注意适时保持房间通风,对易燃液体应阴凉处存放,注意防静电;冰箱中不得保存性质抵触和低闪点易燃液体;高压气瓶要注意防晒,远离热源,并有防倾倒装置,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必须安放在室外。
4、做好实验室防火的各项应急措施。注意查看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灭火器应摆放在合理位置便于取用,实验室人员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确保火情发生,能及时处理。
5、节假日及夜间做实验,要求至少两人在场,并得到学院主管实验室及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
6、随意丢弃报废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是学校明令禁止的,希望大家从维护公共安全角度出发,增强公德和环保意识,形成互相监督机制,对屡禁不改仍然随意丢弃危险化学品的师生向实验室设备处环保技安科举报,举报电话为68912368。
请各学院、中心根据上述要求,加强“五一”假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对所属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形成自查情况报告,由负责人审核签字,盖上学院公章,于2005年5月13日前上报至实验室设备处环保技安科(主楼:501)。
实验室设备处
200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