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防科工委《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连续发生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4-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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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中心:
今年以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发生了两起人员触电死亡事故,反映了在一些高校中还存在比较突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问题。惨痛的事故教训也给我校的实验室教学、科研及后勤保障的安全工作敲了一次警钟,为了防止我校发生此类事故,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现将《国防科工委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连续发生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今年是“十五”计划最后一年,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及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学院、中心必须清醒地认识安全稳定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加强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和谐与稳定。
2、请各学院根据实验室设备处去年年底下发的《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技安环保检查制度》,在明确本学院各级实验室技安环保负责人工作职责的前提下,组织和发挥本单位技安员、实验室技安环保负责人的日常监管作用,履行监管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3、进一步加强实验用电安全,各学院、中心立即对实验室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地安全检查,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对电路状况进行评估或改造,不得在实验室内私拉电线,私自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等电器设备,注意电器设备使用安全。
4、实验教师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要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仪器设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对存在危险性的实验环节制定工艺操作流程,除讲解教育外还要上墙公示。学生实验中对涉及的安全问题如有疑义,应及时向指导教师反映。
5、我校师生如果发现实验室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可以直接向实验室设备处和保卫保密处报告,联系电话分别是:68912368和68912351。
请各学院、中心根据上述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并于4月27日下午4∶00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实验室设备处环保技安科(主楼501室)或发电子邮件至sscfqr@bit.edu.cn。学校将结合各学院上报的自查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附件:《国防科工委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连续发生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通报》(略)
实验室设备处
200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