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刻不容缓----杨东平
发布日期:2005-06-21 阅读次数:
《新京报》2005年06月18日
杨东平 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
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一张图纸盖所有的学校”,不能有任何差别。因此,义务教育阶段不具有选拔性、竞争性,政府首要的教育职能是保障公民平等的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而不是制造优秀、筛选尖子。
5月14日和6月6日,CCTV的《焦点访谈》两次专题报道,揭露一些地方的公办名校以“民办学校”之名实行高收费,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公办教育“非营利”的基本价值。
“名校办民校”是当前基础教育“畸形化”的一个怪胎。这种“畸形化”最突出的表现,是愈演愈烈的择校热、日益高昂的择校费、屡禁不止的奥数班、高烧不退的中小学生考证热等。这种乱相不仅大大加剧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学费负担,制造着家长的集体恐慌,也极大地加剧了教育不公平。今天,谁能够享受“优质教育”、怎样才能享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越来越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较量。
对这一现象最通常的解释,是优质教育资源的稀缺。然而,这种解释是苍白和似是而非的。与五年、十年、二十年前相比,我们的“优质教育资源”究竟是更多了还是减少了?为什么在高校入学瓶颈极大拓宽、中小学优质资源持续扩大之后,基础教育的品质却每况愈下?这一事实只不过告诉我们,教育规模的扩大、数量的增长并不会自动带来教育公平的增进或教育品质的改善。
社会生活中任何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劣行,必定有深刻的制度缺陷。我认为,我们长期实行的中小学重点学校制度,通过在招生、教育经费、师资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人为地制造和拉大学校差距,是产生“择校热”的根本原因。虽然在1990年代中期教育部已明令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实行就近入学;然而,时至今日,为重点学校“锦上添花”、扶强抑弱、甚至劫贫济富的做法并没有真正废止,从而使得名校愈名愈富,差校愈弱愈贫,形成学校的两极分化。
地方政府不惜巨资打造豪华的名牌学校、“示范学校”,因为它不仅是可以展示的政绩,也是权势阶层便于享用的“近水楼台”,同时还通过寻租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重点学校为筛选优秀生源的一己私利,竞相违规举办“奥林匹克数学学校”、“华罗庚数学学校”,将高难度的教学内容(专家称为“数学杂技”)下放到小学阶段,将众多学生、家长驱赶到这辆战车上,以牺牲儿童的休息、健康和幸福为代价,是一种完全不道德的、典型的反教育行为。这种严重侵害青少年权益、扰乱基础教育秩序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难以治理,从围绕重点学校形成的利益机制和利益集团不难得到解释。
因此,整治基础教育的“畸形化”,首要的是端正政府的教育行为和教育职能。
今天,特别需要重申义务教育、公共教育制度的宗旨和基本价值。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举办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义务教育的全民性、公益性、基础性具有一种“平等主义”的取向,决定了它不能将公民分为三六九等、提供不同的教育,而是一视同仁,“一个也不能少”。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规定“一张图纸盖所有的学校”,不能有任何差别。因此,义务教育阶段不具有选拔性、竞争性,政府首要的教育职能是保障公民平等的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而不是制造优秀、筛选尖子。没有一个国家的教育政策是以制造、拉大学校差距为能事,公然向强势阶层倾斜的。
最近,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我们期待,用强有力的政府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像打击黄、毒、赌那样打击严重损害青少年成长和民族长远利益的“择校热”、“奥数热”,使基础教育较为正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