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对校内实验室起重机械进行检验并对报废危险化学试剂进行处置
发布日期:2004-10-18 阅读次数: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规定, 9月16日,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的海淀区特种设备检验所来我校对已达到检验日期的19台起重机械进行了检测,这次检测由实验室设备处组织协调,设备使用单位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给予了积极的配合。通过此次检测使用单位发现了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目前隐患已整改完毕。我校教学科研实验中使用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19台,起重机械20台,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这些特种设备均要求办理登记注册、申领使用证、定期检验、日常安全记录等手续,并在使用过程中规范操作,以确保教学科研安全进行,不发生事故。
为了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迎接国庆55周年的到来,实验室设备处和保卫保密处组织有关学院于9月29日对存放的残、废、次品及长期闲置不用的危险化学试剂进行统一处置,此次共计处置危险化学试剂约900公斤,降低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减少了对校园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