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用电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4-06-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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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字〔2004〕28号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随着夏季的到来,我校用电量巨增。已接近变压器允许的负荷值;造成由大钟寺文教站供学校的两条高压电缆已达到供电电流的安全值。如不加强用电的管理,可能产生损坏高压电缆和供电设备的情况,将会造成大面积停电,影响教学和师生员工的生活。今年北京市的供电形势不容乐观,用电缺口较大。六月份,北京电力公司与学校签定协议要求我校减1000KW的用电负荷,以确保北京市供电网的安全。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关于做好2004年北京地区夏季电力综合平衡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电力的管理规定,对于夏季用电做如下规定。
一、夏季用电管理时间6月15日—9月15日
二、全校各单位,凡用电器功率50KW(含50KW)以上的电器上午9:00至23:00停止使用。特殊情况实行向后勤办报告、批准制度。
三、凡安装空调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在9:00至晚9:00,尽量少开或采用间隔时间开机的方式,其中单台空调功率在5P(含5P)以上的,只允许1/2数量的空调使用,室内温度控制不能低于25℃。食堂空调由膳食部管理,教室空调由物业中心管理。
四、在夏季用电管理期间,新购置大型设备需入网使用的单位,须报后勤办批准后,方能入网投入使用。
五、凡举办大型活动,用电量超过20KW时,须报后勤办批准后方可接电。
六、为了保证供电线路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当我校总用电量超过警戒值时,需采取拉闸限电的措施。一般动力部门应提前半小时通知被限电的单位。
加强用电管理,是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师生员工的生活用电的一项带有时间性的措施。可能对用电单位带来不方便,为保证我校电网和设施的安全度夏,请各单位予以支持。
校长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