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与威海中院续签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7-07-06 供稿:法学院 付剑伟 摄影:威海中院
编辑:于璐 审核:于兆波 阅读次数:2017年7月5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实习合作基地进行了真诚而深入的座谈,并续签了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出席此次座谈会的有: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王兰,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张俊海,副处长徐同义,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于兆波,院长助理王福亮、本科教学干事赵静、留学生教学干事付剑伟。
王兰介绍了威海中级人民法院的情况,中院成立于1987年,全院150多人,接案率占山东省第四位。王兰表示这是自2012年来法学院与中院的第二次合作、续签合作协议,希望接收更多的北理学生,提升中院的司法素质,今后开展更多的教育培训、科研讲座等活动,并承诺将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来带领和指导北理法学院的实习生。
于兆波简要介绍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情况。法学院于2008年建院,现有教职工50多人,发展迅速。于兆波对威海中院多年来对法学院的支持表示感谢,提出共同打造法律人共同体,应将法院的实务操作能力带进法学院课堂,进一步加强双方课题研究和共同举办学术会议等。续签合作协议有利于继续提高法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实践能力,培养出更高层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和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同育人。
会议第三项是王兰和于兆波续签了教学实践合作协议并进行了授牌仪式,正式确定了双方为期五年的合作关系。
会议最后,双方谈论后期管理实习具体事务,对今后的合作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于兆波表示过去的合作经历美好而难忘,希望此次的合作能使双方在学术、理论和实践方面都更上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