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学位授权点调整结果
发布日期:2011-09-22 阅读次数:
撰稿:宣传部 编辑:新闻中心
8月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通知,公布下达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结果。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布各单位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审议通过的一级学科名单。
二、原“历史学”、“艺术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均已对应调整为至少一个新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原“历史学”、“艺术学”、“建筑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动撤销;以原目录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为基础,申请对应调整为新目录中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同意调整的,原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自动撤销;不同意调整的,保留原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三、学位授予单位以原“历史学”、“艺术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请对应调整新的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未对应调整部分的二级学科,若在2006年前已获得学位授权,则保留其二级学科学位授予权。
通知对北京理工大学学科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调整如下:
一、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应调整的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1、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统计学、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
2、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统计学、软件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设计学
二、对应调整后自动撤销的学位授权的原有学科名单:
1、原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名单:安全技术及工程(学科代码:081903)
2、原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艺术学(学科代码:0504)
3、原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名单:安全技术及工程(学科代码:081903)
三、原历史学、艺术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后保留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名单:
1、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名单:美术学(学科代码:050403)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依据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结果,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审核:刘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