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与辽宁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1-06-21 阅读次数:
撰稿:科学技术研究院 盛琼 摄影:王翔宇 编辑:张俊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本着合作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科技合作、人才培养等形式,开展省校长期合作,6月16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包括北京理工大学在内的6所高校在辽宁省友谊宾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辽宁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珉,省长陈政高,副省长滕卫平,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大成以及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学校主要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签字仪式前,王珉书记、陈政高省长与6所高校的领导进行了省校合作座谈。
郭大成书记首先发言,他在讲话中对北京理工大学与辽宁省的合作进行了简要回顾。他说,北京理工大学将以签署省校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双方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力度,进一步调动广大教授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不断扩大省校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王珉首先代表省委、省政府对签署省校战略合作协议表示热烈祝贺,向6所高校长期以来对辽宁省科技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近年来,辽宁省坚持以增量带动结构优化、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人才支撑作用,加快国家科技创新试点省建设,进一步深化产学研结合,加大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努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次与辽宁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6所高校,都是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和影响力。辽宁省与高校扩大合作具有广阔空间,相信通过共同努力,战略合作必将结出丰硕成果。
郭大成书记、滕卫平副省长分别代表北京理工大学、辽宁省签署协议。
根据协议,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北京理工大学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务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发挥辽宁省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北京理工大学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开展省校长期合作,积极推动双方产学研合作、人才交流和培养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辽宁省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快速发展。
在会谈前,沈阳市人民政府还与高校就科技新区建设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沈阳市长陈海波出席座谈。
出席签约仪式的我校领导还有副校长孙逢春,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学校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工作处处长郝志强、研究生院副院长肖文英、科研院科技合作部副部长刘旭东等。
(审核:郝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