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工】刊发侯光明同志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会议发言
发布日期:2010-11-01 阅读次数:
提高认识 把握规律 致力创新
北京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侯光明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要求,是指导当前和今后工会工作的总方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提高认识、把握规律、致力创新,努力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教职工的全面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从认清形势、把握特点,提高对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的认识上寻找立足点
当前,高校普遍谋求跨越式发展,人事制度、后勤社会化以及医疗制度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不断深入;教职工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格局发生重大调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青年、中年、离退休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有时相互之间也会出现利益冲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当前改革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交织在一起,各种矛盾冲突同时涌现。这些都要求我们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基本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实现“十二五”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上来,不断提高对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此,要着眼全局,找准定位,真正做到将教职工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将教职工满意度作为第一追求,将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实现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教职工困难“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助人”的职责,着力解决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团结带领教职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懈奋斗。
二、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从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上寻找切入点
时代发展日新月异,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内在需求日趋多元化。工会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努力探索、深刻把握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发挥教职工代言人作用,促进各利益群体在沟通协调中获得共赢。
北京理工大学很早就建立了重大问题决策听取教代会意见的制度。随着近年来学校改革发展的步伐加大,广大教职工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意愿和热情逐步高涨,对参与学校管理的时效性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从2009年开始,党委决定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学校年度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并由教代会统一组织,进一步强化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了代表的源头参与和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学校还实施了《北京理工大学关于教代会代表常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了教代会代表在闭会期间对日常教学科研活动的巡视、提案落实情况的监督、学校重要决策的参与等,有利于代表及时将教职工的呼声反映上来,保证了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及时有效。
学校还针对不同层次教职工的特点和需求,相继成立了青年教师联谊会、女教授协会、归国留学人员协会等组织,为广大青年教师、女教授、归国人员搭建了交流、展示和工作的平台,也为他们更好地服务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针对教职工的维权需求,学校还成立了校、院两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建立健全了劳动争议调处联动机制和劳动关系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劳动争议调解和内部矛盾化解工作。此外,还成立了北京理工大学法律诊所和法律援助中心,为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三、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要从把握时代发展脉搏上寻找创新点
创新是工会工作不断发展的灵魂。要围绕工会自身建设创新体制机制、考核办法,提高服务能力;要围绕依靠教职工、凝聚教职工、服务教职工,避免工作行政化倾向创新工作模式;要围绕工会工作基本职能创新维权方式;要着眼于突出群众性、广泛性创新工会活动方式,最大限度地把广大教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学校党委始终认识到,要切实发挥好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就要让广大教职工在教学科研中体现价值、在奉献创造中感受幸福;就要始终注意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把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使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在共建共享中建功立业。
为拓宽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学校制定实施了《北京理工大学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规程(试行)》,规定“教代会正式代表均可在任何时间以提案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本单位代表团团长审核同意之后,提交提案处理工作委员会”。同时,还规定提案“在立案后3个月内(寒暑假除外),承办单位必须作出明确的答复,并将办理结果向教代会代表反馈并在网上公示,同时函报提案处理工作委员会”;“提案代表对提案复文如有不同意见,可直接向承办单位反映,如属能够解决而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可提请承办单位重新办复;也可向提案处理工作委员会反映,由提案处理工作委员会督促落实”。这项措施切实保障了教代会代表参与到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也为广大教职工反映问题铺就了快速通道。
(审核:李跃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