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联手足球竞彩app排名法学院共同召开“检务公开与检察职能”论坛
发布日期:2010-05-24 阅读次数:
供稿:法学院 王丹 摄影:于洋 编辑:赵洁琼
5月22日,由北京市检二分院联手我校法学院共同主办的“检务公开与检察职能”论坛在我校如期召开。出席此次论坛的有北京市检二分院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我校法学院书记庞海芍,法学院院长谢晖,法学院副院长李寿平,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付大军,北京市检二分院研究室副主任、检察员孙春雨,北京市检二分院反渎职侵权局助理检察员、局长助理李华伟,北京市检二分院公诉二处助理检察员桂杨以及我校法学院20余名教师。论坛由北京市检二分院宣传处处长曲虹担任嘉宾主持。论坛开始,首先由法学院院长谢晖教授致辞。谢院长表示,他对北京市检二分院能够联手我校法学院促成此次论坛的召开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感谢;对论坛的内容和形式表示高度赞赏,称其是“实践智慧与学理智慧的结合”,并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接着,北京市检二分院副检察长黄京平、检察员孙春雨、李华伟、桂杨就各自的不同领域做了主题发言。孙春雨以刑事职权为例,通过中外法律比较,分析我国检察机关的职能与特点,重点突出法律监督权的纵向配置。李华伟以央视大火案为例介绍了反渎局的性质与业务流程,并指出反渎工作“三难一大”的现状。桂杨以公诉二处的工作为线谈到了公诉职能与公诉的检务公开,包括管辖案件的范围、检务公开的实践及其重要意义。
最后,北京市检二分院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发言的发言将论坛推向高潮。黄京平结合其对教学规律的理解及对司法工作的体会,理性地分析了从大学期间学习法律到正式称为法律人的一个衔接过程,指出了法科学子成长为司法官所必须经历“知法——懂法——用法”的过程。
法学院副教授彭海青、庞华玲、讲师李金明也分别做了发言。彭海青副教授提议增加、完善法学教学的途径,阐述了单独设立法律监督权及其由检察机关行使的原因,并提出了完善思路。庞华玲副教授提出了检察机关自侦行为的监督问题。李金明老师谈到则结合个人经历提出了独立行使检察权、监督手段、监督范围的问题。
发言和评议结束后,进入检查员与学生的交流环节。在座学生积极踊跃,现场向各检察官提出了关于量刑、公诉被害人权利保障等疑问,检察官们从定罪量刑的适度分离、实践操作等角度做出了解答与建议。主持人也以检察官职业道德内容发问,提醒同学们其重要性。
交流结束后,由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寿平致结束语。李院长再次对北京市检二分院表示感谢,认为“检务公开”走进高校意义非凡,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对实践的认知、增进其法律职业道德的了解,也有助于教师突破法律教学的薄弱环节;“检务公开”本身就是司法公平和司法公正的一种重要手段,对检查系统自身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李院长希望能够通过双方的努力将这种双赢的形式常态化,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
最后,由学院工作人员为检察官献花致敬。论坛在众人的掌声中圆满结束!本次论坛得到了包括首都政法网、正义网等多家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更好地促成了论坛的成功举办和推广。
(审核: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