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9-06-15 阅读次数:
供稿、摄影、编辑:纪委办公室
6月12日下午,学校纪委在主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纪委监察室、组织部、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国资处、实设处、财务处、基建处、图书馆、后勤集团和校医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李燕月主持。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我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将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从2009年4月至2009年6月,在基建处、实验室设备处、校医院和后勤集团等四个单位进行试点工作。第二步,从2009年6月至9月,在招生就业处、人事处、科技处等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会上,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李燕月强调,各单位一定要在不影响正常行政工作的原则下开展工作,不搞过多的表格,不搞过多的检查,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认真梳理、清查本单位的工作流程,查找容易滋生腐败的风险部位和环节,力争经过一年到二年时间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不断降低岗位工作风险,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接着,监察室副主任孙萍对我校如何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重点部门和单位认真梳理工作程序,找出关键环节,设定风险点,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预防措施。同时,强调要注意全员参与,共同查找。
随后,校医院书记房建国、基建处副处长李冠甫、后勤集团学管中心主任洪东澍和实设处综合科科长马涛分别作了试点工作报告。
最后,纪委书记杨蜀康对我校如何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北京市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首创,要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二是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三是要求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风险点要找准,制定预防措施要到位,责任制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