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我校荣获“四五”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发布日期:2007-03-15 阅读次数:
我校荣获“四五”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06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印发了《关于表彰“四五”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保办发〔2006〕6号),我校荣获“四五”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受到了表彰。
“四五”普法期间,学校党委和行政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保密法律法规教育,学校保密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保密法律意识普遍增强。国家保密局、北京市保密局对学校取得的成绩均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给予表彰,同时要求,进一步巩固成绩,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
据悉,此次北京市共有八个单位荣获了“四五”全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我校是北京高校中唯一受表彰单位。
我校保密处孟祥福同志荣获2005-2006年度全国先进保密工作者
近日,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先进保密工作集体和先进保密工作者的决定》(中保办发〔2006〕7号),我校保密处副处长孟祥福同志荣获2005-2006年度全国先进保密工作者。北京市共有15人同时荣获此荣誉。
我校保密处张禹同志荣获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7年3月2日,在国防科工委组织召开的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工作会议上,我校保密处张禹同志荣获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