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报】郭大成:城镇化要与教育规划同步进行
发布日期:2014-08-28 编辑:新闻中心 辛嘉洋 阅读次数:
《意见》中提出的关于教育改革方面的措施,将会对长期存在的因户籍壁垒而产生的教育不公平现象产生影响,也将为教育更趋公平带来机遇,对教育领域的改革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第一,户籍改革有利于打破教育区域壁垒,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
过去,在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影响下,外地户口子女很难获得与本地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理论上,我国推行九年义务教育,所有人都有权利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但由于户籍制度的排斥,外地户口子女必须要缴纳高昂的“赞助费”、“择校费”及各种名目繁多的费用才能在当地接受教育。《意见》的出台将从根本上剔除由于户籍的限制导致的种种弊端,打破教育区域壁垒,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
第二,户籍改革有利于推动地方财政增加教育支出。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要加大中央财政对各地接收随迁子女学校的专项奖励力度。显然,地方政府投入到义务教育领域的支出将会显著增加,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公平。
第三,户籍改革有利于推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当前,我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社会对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求规模不断扩大。户籍制度的改革,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到城镇,并有机会享受到国家的职业教育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劳动技能技术,进而促进产业水平的提升。
第四,户籍改革将对高等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类型产生重大影响。
《意见》明确“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这些落户人口,必然面临提升就业能力和接受高层次就业技能培训的问题,需要高等教育在结构上予以调整应对。今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这意味着,高校的结构类型会因此得到调整改变。与之相应,要适应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个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高校的人才培养类型也要更加注重应用本科、工程硕士以至工程博士的培养。
第五,户籍改革对高校招生就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意见》提出,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推行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随迁子女将会有更多机会享受到带有政府补贴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他们可能会选择就业率高、就业前景看好的职业学校深造,高考将不再是“后义务教育”阶段继续接受教育的唯一途径,对高校的招生生源也会产生影响。另外,现在户口改革将逐步消除城乡之间的差别,那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取向也将不再紧盯一二线大城市,对提升毕业生就业率也会产生影响。
第六,教育界应当积极作为,为户籍改革顺利实施作出贡献。
户籍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拆分户口和附着在户口之上的一系列隐形福利。其中,教育资源的均等化是其重要内容。如果没有与大中城市相对等的教育,人口就不会向城镇流动,户籍改革也会成为空谈。从国外经验来看,很多著名大学都分布在中小城市,而且这些城市也因此而闻名。所以,教育界要积极发挥作用,主动在中小城市布局,让优势教育资源向城镇流动、辐射,吸引人们到城镇定居。
第七,在户籍改革推进下的城镇化建设规划,要与教育规划同步进行。
户籍制度改革,将会推进城镇化的实施。不过,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也要在布局、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把教育纳入进来,并优先考虑。在顶层设计层面,从中央到地方,都要把教育体系设计进去,并从城镇化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考虑教育问题,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在政策环境层面,要对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各层面的学校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在教学投入方面的支持不可少,比如师资配备、校舍建设、教学硬软件设备投入等。
(作者系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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