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7-2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委宣传部
今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在全国联合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要求,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成立北京市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首都文明办)和评选委员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组织公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投票内容
7月16日至8月16日为公示投票阶段。全国活动组委会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等七家中央主要媒体和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十五家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设立网络投票平台组织开展网络评选。在公示的318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中,北京市有10人,他们是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孙茂芳(代码112)、王凤进(代码102);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高铁成(代码250)、刘刚(代码212);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于滨(代码303)、马虎(代码304);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贾立群(代码454)、张惠领(代码422);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葛丽(代码561)、商雨佳(代码554)。(10人先进事迹见附件)
二、评选规则和投票办法
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将按照社会公众、公众代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支持率分别占30%、30%和40%的权重相加,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总政治部推荐的候选人在五类全国道德模范中至少有1名入选,最多可有3名入选,入选每类全国道德模范的人数不得超过1名。经评选未入围全国道德模范的正式候选人,列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建议名单。
本届评选均采用网络投票。市民群众可点击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等十五家网站“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进入投票页面,按提示投票。投票时勾选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框即可。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号码,不填、填写错误或重复填写的选票无效。所在省份栏要选择“北京市”,所在城市栏要选择投票人所属区县。每位投票人对每位候选人限选1次,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不得超过10人,五类总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无效。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把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过程,作为传播正能量、树立道德新风尚的过程。大力宣传北京市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10位候选人先进事迹,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评选规则和投票办法,发动广大师生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积极参加投票活动。
2.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投票,全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市民群众参与投票情况及时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3.本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将继续开展“万名公众代表选道德模范”活动,北京市向全国推荐了300名公众代表,他们将由全国活动组委会直接寄送专门选票,一人一票。
4.各基层单位要结合“中国梦”宣传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投票活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7月18日
附件:10人简要事迹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