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7-10
各有关单位:
为突破产业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提高我国关键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新材料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启动了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现将《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475号,见附件)转发。
请根据专项支持重点及参考指标、申报单位资质、申报条件、项目成熟度和申报单位合作协议等要求(参见附件),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见附件)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加强同材料生产企业、承担材料重大应用示范企业和地方发展改革委的沟通,积极组织申报。为突破产业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提高我国关键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新材料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启动了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现将《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475号,见附件)转发。
项目上报时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为2013年8月1日。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推荐上报的请于7月23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及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八份报送到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高新技术部;通过地方发展改革委推荐上报的以所在地的时间要求为准。
学校联系人:杜宁
联系电话:8655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3〕1475号)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7月10日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