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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及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11

各位老师及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附件)和《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附件)文件要求,为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积极应征入伍服役。现将2020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偿代偿的方式

  符合补偿代偿资助政策要求的学生,如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则其贷款由国家代为偿还;如没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则其学费由国家补偿。补偿代偿金额按照学生学制计算,按照学费和贷款金额就高计算。如只有部分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和助学贷款不可混合计算。其中基层就业补偿代偿需满足签约三年以上(含),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二、基层单位的界定

  依据政策要求及往年工作经验,基层单位主要涵盖以下范围:

  1.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县城中学、县城医院、县政府所属部、局、委、办等机关单位除外;

  2.地处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针对上述行业,工作现场可适度放宽到县政府所在地;

  3.地处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针对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

  4.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资助范围;

  5.具体范围要求请参见附件5。

  三、基层就业二次分配的相关证明

  1.对选调分派及从事艰苦行业等存在二次分配的学生,应出具《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以单位证明模板为准,如单位无模板请参考附件3);

  2.对虽不存在二次分配,但无法鉴别实际工作地点是否属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的,应参照《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格式出具相关证明。

  四、材料报送

  1.基层就业代偿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原件2份,个人自录入电子版一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复印件如复印不清楚,请用黑色签字笔复描清楚),如村官等特殊情况没有就业协议的,提供任命文件;

  (3)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材料(附件4)),原件复印件各1份,选调生类需由实际工作所在乡镇级政府部门开具,由总公司分配到基层分公司的,需由基层分公司开具

  (4)如有《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应征入伍补偿代偿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附件6),原件2份,电子版一份;

  (2)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附件7),原件2份,电子版一份;

  (2)退役证书,复印件2份。

  五、材料报送方式、时间

  1.请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学生事务中心资助室(中关村校区浴室南侧小白楼204,良乡校区行政楼120),同时将邮件主题和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基层代偿”或“兵役代偿”+学生姓名+电话号码】(附件2/附件6/附件7)发送至邮箱zizhuban@bit.edu.cn。

  2.本年度因疫情汛情影响,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报送时间延长,截止到2021年1月5日。义务兵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10日。

  3.兵役资助申请表请先在区级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和学校计划财务部盖章(中关村校区主楼138),基层就业资助申请表请先在所属学院盖章和学校计划财务部盖章(中关村校区主楼138),然后交至学生事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仅限应届生申报,非应届生不能申请,请各位同学及时申报,超期无法申报,同单位就业同学请互相转告补偿代偿政策;

  2.因向教育部申报审批有时间过程,所以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及时、按时偿还贷款利息,避免造成不良信用记录,贷款同学能尽早还款的同学尽早一次性还清,贷款还清后,代偿资金直接汇款至个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3.建议办理代偿同学保留学校办理的招商银行一卡通,并使用此卡做为代偿资金收款账号,方便代偿资金的发放;

  4.如有问题,可咨询学生事务中心资助室:81384116 张老师。

  

  附件1. 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及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3.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

  附件4. 就业证明

  附件5. 基层就业补偿代偿地区和行业岗位要求

  附件6.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附件7.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学生事务中心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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