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夏季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及其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02
各位同学:
现学校开始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手续;包括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还款确认手续(面向所有办理了贷款的毕业生)及贷款展期手续(面向继续攻读学位学生)。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如需继续攻读学位,并且毕业前不准备偿还贷款,可申请办理贷款展期,贷款展期即将现有贷款办理延期申请,变更还款期限,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补贴无需个人承担,待继续攻读学位完成后开始还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注意事项:
1.有意向办理贷款展期的同学请于5月3日至5月11日8:00-20:00到学生事务大厅填写相关信息,中关村校区中心教学楼128,良乡校区行政楼104;
2.请办理贷款展期的同学扫描二维码加入展期微信群;
3.办理贷款展期的同学请于2018年8月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生事务大厅,逾期中国银行将无法办理相关申请;
4.如需提前还清贷款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发放的中国银行卡及卡内存钱,在工作日至中国银行科技会展中心支行柜台办理,如有还款相关问题请联系中国银行张琪老师,010-52786040;
5.如毕业后变更电话号码,请务必联系学生资助中心老师登记,以便提醒还款事宜,010-81384116;
6. 五月下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将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面签会,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联系当地贷款机构进行还款确认及展期的相关手续办理。
如有其它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1384116。
学生事务中心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