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2-26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2019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补充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81),现增加一次新项目申报。新申报项目提交给基金委的截止日期为3月15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19年4-5月起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5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请新申报项目的学院在3月8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国际交流合作处:
1.2019年项目申请书(纸质版+电子版)
2. 2019年版信息采集表(excel电子版)
3.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电子版)
4.项目管理办法(电子版)
5.学院推荐意见公函(纸质版+电子版;体现以下方面推荐理由:“反应新思路、体现学科优势、代表单位国际化实力和水平”)
所有申请材料下载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6
注:请各学院对于培养方式、培养目标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后申报,每学院限报一项。国际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后统一初具学校公函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张维琦(6891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