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06
人函〔2013〕82号
各学院: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50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青年英才计划”人选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说明
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在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实施。从2013年开始,3年为一周期,每周期一次性遴选2000名左右35岁(含)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给予重点支持。通过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方式,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能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对入选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的教师,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
该计划主要资助青年教师进行以下工作:
(一)教育教学类项目:包括开展学科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项目。
(二)科学研究类项目:包括开展学科研究、学术交流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科学研究能力的项目。
(三)社会实践类项目:包括到企业、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实践考察、调查研究以及参加职业资格培训等能够提高青年教师社会实践能力的项目。
2013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分配我校76个申报名额,请各学院根据推选条件,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遴选推荐。
二、推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思想端正,对教育教学工作满怀热情,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二)积极进取,有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的强烈意识,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已经取得各类北京市科研项目资助和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的青年教师不属于本项目的资助范围。
三、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结合本通知规定的推选条件和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申请人填写《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申请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推荐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候选人申报书一式8份、推荐人选名册一式1份(请排序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上报的申请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提供申报材料的纸质保密证明1份。
(四)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候选人申报,并于6月13日下班前将所有材料报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2号楼106室)。
联系人:施瑞 于笑湉
邮箱:renshichu2@bit.edu.cn
电话:68918577 68913013
附件:1. 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的通知(京教工〔2013〕11号)
2. 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申报书
3. 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推荐名册
4. 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