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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13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1-25
人函〔2013〕12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通知要求,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于近日正式启动,现将我校2013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1.各学院应按照《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号)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提名工作。
  2.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工业和信息化部分配我校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提名候选人的名额为2名,其他学部原则上为1名。
  3.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43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超过70周岁的候选人只可通过院士提名途径申报,须经其专业所属学部至少6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
  4.凡2007、2009、2011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3年必须停止1次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5.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从2013 年开始,将实行院士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单位、全国性学会中的一种渠道进行提名,并在提名书中签字确认,不受理多渠道提名,不受理个人申请,否则将作为无效候选人处理。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节点
  1.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简称《提名书》)的全部内容必须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形成。每位候选人需提交《提名书》原件一式4份及电子版文件1份。《提名书》按附件的样式印制(A4纸),字迹清晰。
  2.《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非涉密的证明。
  3. 提供附件材料1份:(1)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2)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3)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4)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以上材料不得超过规定数量,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4.申报时间:请各学院于2月1日前将本学院拟提名人员名单提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2月18日前将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及提名渠道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月22日下班前将候选人材料纸质版交至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2号楼102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提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或者直接向中国工程院咨询。
  另外,院士提名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工作同时进行,请注意查阅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网站(http://www.casad.cas.cn/channel.action?chnlid=169)相关通知。
  联系人:施瑞,魏名山 联系电话:68918577,68918566
  电子信箱:sscsr@bit.edu.cn
 
附件1. 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2]116 号)
  2.《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3.《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样本)
  4.《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试行)》
  5. 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