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党组函[2012]30号 人函[2012]96号
各单位: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党发〔2012〕14号)及《北京理工大学职员制实施暂行办法》(党发〔2011〕25号)文件精神,上半年学校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现启动实施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稳步推进,采取分步启动实施
本次岗位聘用工作是学校2008年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的深化和推进,主要包括聘期考核、分级聘用和分类管理三方面内容。职员岗位设置原则、申报条件、评聘办法等按照“职员制实施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实施;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原则、聘用条件等延续首次岗位聘用工作的要求实施。
二、强化聘期考核、实现岗位“能升能降”
本次职员岗位聘用涉及原级聘用、升级聘用和降级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只涉及原级聘用和降级聘用。
聘期考核合格、2008年以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工作中聘用到管理岗位工作的所有在职在岗人员(包括学校任命的科级及以上干部)按照现管理岗位等级,经学校审定后直接聘用到相应的职员职级。申报高一级职员职级的职员,在满足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参加学校竞聘。
各学院、处(部)级单位组织本单位七级及以下职员的聘期考核、七级及以下职员的原级和降级聘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期考核和分级聘用,校职员考评组负责五、六级职员的聘期考核和评审聘用、七级以下职员的升级聘用。校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职员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结果。
三、按照岗位特性,明确岗位职责
处级(含)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上级单位和组织部明确岗位职责。其余人员岗位职责由各单位围绕本单位职责进一步科学设置具体工作岗位后予以明确,做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
四、完善组织机构,确保职责分工到位
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按照2008年首次岗位聘用工作规则和“职员制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学院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委员人数为9-11人,院长任主任、分党委书记任副主任,院内委员应包括教授和青年教师代表、部分院领导、学院工会和教代会成员;院外委员人数一般不超过1/3,应为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或学部委员。各机关单位成立处(部)长为主任、副处(部)长为副主任、成员总数不低于单位总人数2/3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校职员考评组由管理和服务对象、同级、领导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学校成立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分级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单位申报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五级及以上职员和参加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评审的五级以下职员进行初审,对申报参加其他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分级的职员进行初审。
五、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本次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工作是学校近年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做好聘期考核、分级聘用和分类管理各项工作;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教职员工的岗位聘用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要求,激发工作热情,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六、关于“职员制实施办法”中有关本次申报条件的具体说明
㈠近三年起算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近五年起算时间为2007年1月1日,终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㈡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是指从本人任职或参加工作当年起至2011年12月31日。例如,某人2002年任副处(部)长,中间没间断,其任职年限为10年。
㈢申报条件中“非领导职务的六级职员”包含之前评定的三级二等职员、保留副处级待遇人员及2008年以来聘用的其他非领导职务的六级职员,任职年限从任职之日算起。
㈣申报条件中“非领导职务的七级职员”包含之前评定的四级一等职员、保留正科级待遇人员及2008年以来聘用的其他非领导职务的七级职员,任职年限从任职之日算起。
㈤对于任职期间有间断的,计算任职年限时扣除间断时间。
㈥按照学历计算参加工作年限时,需扣除学历学习时间。
㈦按照硕士毕业计算工作年限时,如在本科毕业后有工作经历的,可将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折半累计到硕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年限中。按照博士毕业计算工作年限时,按同样方法计算。
七、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分级评审
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级及以上职员如满足正高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可以对应申报,通过评审后将同时占用职员和专业技术岗位。
其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五级以下职员参加岗位工资分级评审,通过后仅作为核定岗位工资的依据,不同时占用专业技术岗位。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可选择执行正高四级、副高三级、中级三级、初级二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学校不组织上述四个级别岗位工资的评审。
㈡ 此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分级评审的申报条件不做调整,正高级参照《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一、二(党发[2008]12号)执行,副高级参照《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附件三(党发[2008]23号)执行。
㈢鉴于2012年度起管理人员全面实行职员制,实行年度晋级评审,自2013年起学校将不再进行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分级评审工作。
八、时间节点
本次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从10月8日正式启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㈠动员部署
10月8日-10月9日,学校和各单位动员部署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工作。
㈡聘期考核和分级聘用
10月10日-10月15日,各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完成本单位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完成本单位七级及以下职员的原级和降级聘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分级聘用。对原为五、六级职员,本次申请续聘的人员提出聘用建议。对符合申报高一级职员职级的人员和申报参加工资分级评审人员进行门槛值审查,排序后提出聘用建议。
10月16日-10月19日,校职员考评组完成五、六级职员的聘期考核,完成对原为五、六级职员申请续聘人员的评审,完成对申报高一级职员职级人员的评审。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分级工作小组完成对申报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五级及以上职员和参加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评审的五级以下职员的初审,完成对申报参加其他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分级的职员的初审。
10月下旬,校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结果,同时对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分级评审的管理职员进行评审。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对申报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五级及以上职员和参加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评审的五级以下职员进行评审。
㈢结果公示和合同签订
10月30日前,学校公示聘用结果及工资分级评审结果。岗位聘用分委员会完成本单位职员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012年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工作日程表》,如有变化,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九、其他事宜
㈠ 上一聘期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聘期考核时间和业绩成果计算时间以聘期期限为准。本次聘期为四年,从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聘期内退休人员的聘期终止时间为退休时间。
㈡管理人员现聘岗状态以2011年12月31日任职状态为准; 2012年1月1日以来管理人员中有职称晋升或职务变动的人员,现聘岗状态以现职为准,自任现职时间起计算,聘岗状态属于新一聘期内的职员岗位变动,在本次聘用工作中予以统一调整。
㈢ 对于上半年已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本次因干部换届调整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重新参加本次职员岗位聘用工作,属于新聘期内的岗位调整;对于其他已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人员,本次不得申请职员岗位聘用。
十、组织部和人事处联系人
㈠组织部:联系现任科级及以上干部的职员聘岗事宜,联系电话:68918690,联系人:奚英伦。
㈡人事处人事教育科和劳动工资科:联系聘期考核、岗位聘用和职员升级评审事宜,联系电话:68912334、68912335,联系人:王传敏、王智鹏。
㈢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管理人员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分级事宜,联系电话:68912338,联系人:何骁威。
附:
1.《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党发〔2012〕14号)
2.《北京理工大学职员制实施暂行办法》(党发〔2011〕25号)
3.《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08]12号)
4.《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党发[2008]23号)附件3和附件4
5.《2012年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工作日程表》
6.《职员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7.《申报高一级职员职级人员情况汇总表》
8.《管理职员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分级评审人员情况汇总表》
9.《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
10.《管理职员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
11.《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
12.《职员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适用于原级或降级聘用人员)
13.《职员升级聘用申请审批表》(适用于升级聘用人员)
14.《五级及以上职员参加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15.《五级以下职员参加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评审申请表》
16.《申报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17.《管理职员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分级评审申请表(副高及以下)》
18.《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七日
相关附件
- 附05:2012年管理职员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工作日程表.xls
- 附11: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doc
- 附17:管理职员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分级评审申请表(副高及以下).xls
- 附18: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xls
- 附01: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聘用与分类管理实施意见(党发[2012]14号).pdf
- 附02: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职员制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党发[2011]25号).pdf
- 附03: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党发[2008]12号).pdf
- 附04:关于印发《北京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附件3和附件4的通知(党发[2008]23号).pdf
- 附07:申报高一级职员职级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 附12:职员岗位聘用申请审批表(适用原级或降级聘用人员).xls
- 附13:职员升级聘用申请审批表.xls
- 附14:五级及以上职员参加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xls
- 附15:五级以下职员参加正高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资评审申请表.xls
- 附16:申报人主要业绩一览表.xls
- 附06:职员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 附08:管理职员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分级评审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 附09: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 附10:管理职员岗位人员聘期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