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2012年北京市人民教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函〔2012〕68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人民教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2]1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北京市人民教师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和程序
评选工作在全市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中进行。经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评选出10名人民教师奖和10名人民教师提名奖人选并予以公示,其中10名人民教师奖人选报市政府批准。高等教育单位分配人民教师奖、人民教师提名奖共6名。
学校办公室、人事处、校工会、教务处等单位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审议学院推荐人选,并报学校通过后向北京市推荐。
二、评选条件
长期从事教育工作、曾获得过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献身教育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在北京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目前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北京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
三、奖励形式
对评选出的10名人民教师,在教师节进行表彰,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北京市教师最高荣誉奖——北京市人民教师奖,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奖励登记表》一式3份;
(二)《北京市人民教师奖推荐名册》一式1份;
(三)“北京市人民教师”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式1份。材料要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2000字左右。
请于7月12日上午将推荐人选的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材料报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号办公楼102室),联系电话:68912338;电子邮箱:shizike@bit.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12年北京市人民教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12]10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奖励登记表
3.北京市人民教师奖推荐名册
学校办公室 人事处 校工会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