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人函〔2012〕61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京组通[2012]46号)文件精神,第十一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以下简称“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标准及推荐条件
(一)评选范围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评选当年1月1日在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均可参加“有突出贡献人才”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参评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内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有突出成就和贡献。
(三)推荐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规定参加“有突出贡献人才”的推荐和评选:
1、在科学研究(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应用成效。
2、在工程技术领域(含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环境工程、建筑工程等)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技术应用和推广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或自主开发新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管理科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具有系统性或开创性的研究成果,并在实践中得到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在首都经济建设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中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做出系统性贡献,在国际上具有一定影响、国内公认的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
6、曾获得“有突出贡献人才”称号,在近五年内又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人员,可推荐参加评选。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内容、份数要求
1、材料内容、份数:《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书》、《候选人成果事迹汇总表》各一式6份打印稿(推荐书1份贴近期照片,其余可复印),《突贡候选人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一份。
另外,需提交申报材料的保密证明(保密审查审批表,一式一份)。
2、附件材料包括:
(1)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
(2)代表性著作、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
(3)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
(4)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
(5)经济效益(财务证明)或社会效益证明;
(6)各类荣誉奖励;
(7)其他相关材料;
(二)材料规格要求:
1、申报书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生成;
2、附件材料须用A4纸按顺序装订;
3、申报材料必须进行保密处理。
4、各学院请草拟提名单位意见。
(三)报送时间
各学院需于2012年6月19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高层次人才办公室(2号楼102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sscsr@bit.edu.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施瑞 68918577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51660877—801/802
附件1、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2、北京市有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系统
附件3、《候选人成果事迹汇总表》
附件4、《突贡候选人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