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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届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4-20
人函〔2012〕39号
各学院:
  根据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开展第三届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科工人〔2012〕281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第三届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说明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国防科技工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印发的《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励办法》(科工人〔2006〕451号),设立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
    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全国不超过5人。按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申报条件
    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申报者应为从事国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当代国防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当代国防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
    (二)在国防科学研究、型号研制、工程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大的系统性、创新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取得了显著的军事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申报要求
    (一)每个学院推荐1名,无符合条件可不推荐。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学院推荐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候选人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各2份,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文件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上报的申请材料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提供申报材料的纸质保密证明1份。
    (四)请于4月23日上午9点将所有材料报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2号楼102室)。
 
联系人:施瑞
邮箱:sscsr@bit.edu.cn
电话:68918577
附件:《国防科技工业杰出人才奖候选人推荐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