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博士后新设站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13
人函〔2011〕96号
各有关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为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进一步推动博士后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博士后新设站评估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1〕83号)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2008〕115号)的要求,现开展我校相关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根据人社部和全国博管会相关通知的要求,2007年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参加本次评估。我校参加评估的流动站共3个,名单如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数学、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
二.组织方式
本次评估将在学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以流动站为单位,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及其中《评估数据清单》的格式要求进行数据汇总统计和内容填报。流动站负责人应根据评估内容,及时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组织和落实。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在站博士后要积极配合,快速准确地提供相关内容和数据,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时间安排
(一)数据采集与自查阶段
1.流动站自评阶段。时间:10月13日-10月19日,各学院组织流动站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认真、如实统计、填报数据,完成《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表》的填写,提交《评估数据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要求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完成问卷调查工作;组织在站博士后人员登录“全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在“个人信息”栏目下补充“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科研情况”(含基金、项目、论文、专著等);填写2011年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工作联系名册。
2.学校验收检查阶段。时间:10月20日-10月21日,学校组织验收检查工作,对各参评流动站提交的材料和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3.流动站复查阶段。时间:10月22日-10月25日,各流动站根据学校修改意见进行复查完善,提交最终评估材料。
4.学校汇总上报阶段。时间:10月26日-10月31日,学校汇总各流动站评估材料,整理上报。
(二)数据整理与核查阶段
时间:11月1日-12月31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汇总各参评单位材料,对重点数据、有疑问的数据进行抽查和有针对性的实地检查。
学校各流动站做好迎接通讯抽查和实地检查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迅速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三)数据统计与评定阶段
时间:2012年1月1日-2月1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整理、汇总、统计综合评估数据并计分,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学校各流动站做好迎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检查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迅速提供证明材料。
四.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结果不公布排名,综合评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评估结果反馈到被评估单位,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将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设站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于10月19日前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表》、《评估数据清单》、联系名册及相关证明纸件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号楼102室),同时将附件2、3、4电子文件发送至shizike@bit.edu.cn。
2.各参评流动站应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报数据,并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在评估过程中加强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及清单无涉密内容。
3.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将为此次评估工作提供咨询,联系人:吴翼飞,联系电话:68912338。
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评估指标体系
2.调查问卷数据采集(流动站用)
3.流动站数据采集表(流动站用)
4.2011年博士后流动站评估工作联系名册
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