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的通知
人函〔2011〕91 号
为推进人事工作信息化,提高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效率,更好为教职工服务,从即日起试行通过人事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人事系统)办理在职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为保证稳步过渡,同时受理以往直接书面申请的方式,2012年2月以后未经系统提交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一、办理流程:
㈠教职工登录人事系统(http://bitrs.bit.edu.cn/web)提交因私出国(境)申请:
1.选择审批表:登陆系统后进入“我的因私出国信息”,点击“新增” 按钮,根据个人是否属于备案人员以及出国(境)类型选择相应的“审批表”模板后点击“提交”按钮。
2.填写审批表:准确填写“审批表”中各项内容后点击“提交”按钮。
3.查看修改审批表:在“因私出国信息管理列表”中将生成本次申请对应的信息条目,点击“明细”可查看具体内容。如要修改,可点击“修改”按钮进行修改并提交。
4.上报审批表:所填内容最终检查无误后,在信息条目最前方勾选该条信息,并点击“上报”按钮。
5.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老师上报的出国(境)申请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决定审核结果:“通过”或“不通过”。
6.打印审批表:教职工看到本次申请“审核结果”为通过时,勾选该条信息,点击“打印”,保存“审批表”,调整格式并打印。
7.教职工如看到本次申请“审核结果”为不通过时,应查看“人事处审核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后再次提交、上报。
㈡教职工持“审批表”到相关部处签字、盖章;
㈢教职工将审批表交人事处报批、备案。
二、业务咨询电话:68913013,联系人:于笑湉。
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避免延误办理时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