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2011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人函〔2010〕120号
各学院:
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启动,现将我校2011年度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规定
1. 各学院应按照《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推荐和提名工作。
2. 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总名额不超过60名。
3. 被提名候选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即为194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超过70周岁的候选人只可通过院士提名途径申报,须经其专业所属学部至少6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
4. 凡2005、2007、2009年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和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的有效候选人,合计连续3次的,2011年必须停止1次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资格。
5. 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可以通过院士、单位和全国性学会三种渠道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材料
1.推荐候选人须按照通知要求,使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2011年”填写申报材料,推荐候选人请按通知要求提交《提名书》原件一式4份及电子版文件1份。《提名书》按附件的样式印制(A4纸),字迹清晰。
2.《提名书》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非涉密的证明。
3. 提供附件材料一份: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以上材料不得超过规定数量,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4. 申报时间:请各学院于1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2号楼102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或者直接向中国工程院咨询。
联系人:王智鹏,魏名山 联系电话:68912338,68918566
电子信箱:wangzp@bit.edu.cn
附件:
1. 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3号)
2. 关于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2010]114号)
3.《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4.《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样本)
5.《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学部专业划分标准(试行)》
6.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
7. 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其它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