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关于“北京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选拔、考核和择优二次资助的通知
人函〔2009〕103号
为加强我校青年学术骨干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创造条件促进青年骨干教师成长,学校从2005年开始设立了“北京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至今共选拔资助了100名优秀青年教师。
现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启动2009年度“资助计划”的申报与评审工作,同时对2008年度入选者进行中期考核,对2007年入选者进行结题考核并择优二次资助。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的选拔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计划”者须具备下列各条件:
1. 根据学校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建设需要,重点支持基础学科、优先发展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优秀青年教师,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优秀青年教师;
2. 本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3. 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能够跟踪本学科发展前沿,具有学术发展潜力,科学研究方面富有创新精神;
4. 具有博士学位,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入校,在各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重点支持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5.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强烈的事业心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
6. 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和校引进人才计划者不纳入本计划。
(二)申报与评审
2009年拟资助20名左右优秀青年教师入选“资助计划”。青年教师要以研究课题的形式提出申请,并明确预期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鼓励在资助期间出国进修交流、发表高水平论文。
请各学院将学校文件的精神传达给每一位近三年入校的青年教师。申报中采取青年教师个人申报,基层教学科研单位(研究所、教研室和系)推荐,学院初审确定推荐顺序后上报。各学院根据核定的申报名额、本通知所列的入选条件和本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提交《北京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申报书》。学院评审专家组应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提出审核与推荐意见,确保学校有限的资金能够资助最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并能够通过资助使青年教师形成到校外申报项目的基础和促使其形成较为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
各学院推荐申报名额:宇航学院4人,机电学院4人,机车学院3人,光电学院3人,信息学院4人,自动化学院2人,计算机学院2人,软件学院1人,材料学院3人,化工学院2人,生命学院2人,理学院5人,管理学院2人,人文学院2人,法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1人,设计学院1人。
为了优化学缘结构、鼓励学院吸引海外优秀毕业生(含博士后)和其他有海外经历的青年学者,鼓励青年教师的国际化培养,对于直接从海外接收以及近三年有半年及以上海外经历的教师,可不占学院指标。
学院需对全体推荐人员进行统一综合排序。
学校审核各学院申报人员,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排序在本组前70%(如有小数,向上取整)的申请人材料送校外同行专家评审,最后按照校内评审组和校外同行专家评价意见的权重5:5提出建议支持方案。学校对建议支持方案进行审批,审批后的方案在全校公示,如无异议,正式公布支持名单,由学校进行资助并颁发证书。
(三)支持与考核
2009年“北京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总额100万,期限为2年,资助金额为自然科学类最高为10万元,经济、管理和哲学社会科学等类最高为5万元。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研究工作、国际学术交流以及短期出国进修。
入选“资助计划”的教师,在受资助期间除接受本学院的年度考核外还须接受“资助计划”实施情况的考核。1年后需向人事处提交中期考核报告,2年项目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12月7日 个人申报,学院推荐
12月8日~12月10日 人事处审核、校内评审组评审
12月11日~12月25日 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12月下旬 公示
2010年1月上旬 确定正式入选名单
请各学院于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一份原件,四份复印件)及申请人清单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同时通知申报人准备多媒体幻灯片并作好答辩准备,具体的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2008年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及“择优二次资助”的中期考核
为了进一步做好“资助计划”有关工作,现对2008年度入选“资助计划”及“择优二次资助”者进行中期考核工作。各学院和有关人员应高度重视“资助计划”中期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实施,按照考核工作时间安排,按时上交相关考核材料,确保计划的顺利进行。
入选我校2008年度“资助计划”及“择优二次资助”的青年教师需向学院提交《北京理工大学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执行报告及择优二次资助申报书》(以下简称《计划执行报告》),内容包括相关研究的总体进展情况,已具有的阶段性成果,经费的具体使用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等。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应详实准确,已具有的成果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论文全文,经费使用情况应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请从学校财务管理平台中打印),同时拟定下一阶段经费使用计划。
各学院组织3-5名专家组成考核组从研究成果和研究进度,以及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几个方面做综合评价,并对下一阶段的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和下年度的资助建议等,评议意见及《计划执行报告》于2009年12月7日前交人事处。
三、2007年度“资助计划”的结题考核与择优二次资助
为了进一步做好“资助计划”有关工作,现对2007年度入选“资助计划”及“择优二次资助”者进行结题考核工作。请入选教师向学院提交《计划执行报告》,已具有的成果应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论文全文,经费使用情况应附项目支出明细情况(请从学校财务管理平台中打印)。
各学院组织考核组进行评议,于12月7日前将评议意见和《计划执行报告》交人事处,人事处将组织结题考核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对于受资助者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学校将按10%~20%的比例择优二次资助,资助总额50万左右,期限为2年,自然科学类最高不超过20万,经济、管理和哲学社会科学等类最高为10万元。对于“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进行二次资助。对于择优二次资助结题者,本项目不再进行进一步资助。
对于研究成果突出并具有很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可提出申请择优二次资助,向学院提交《计划执行报告》(请详细填写第七项“择优资助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各学院组织考核组进行评议,于12月7日前将推荐结果和推荐人选材料交人事处。人事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参照初次资助评审程序执行。
四、其他说明
各申请人请在提交纸件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shizike@bit.edu.cn。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密处理。
入选者如入选当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或校引进人才计划,将按相应标准配套支持经费,补齐差额部分。
如需咨询,请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电话:68912338)或各学院人事干事联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