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拓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渠道。根据《关于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意见》(京组发[2007]6号)以及北京市教育工委《关于2009年组织选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的通知》。现启动2009年推荐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挂职锻炼工作。
一、选拔条件
1、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事业 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志愿投身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2、学有所长,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较深的理论功底。
3、学有余力,有相对固定的实践锻炼时间,博士生原则上为二年级。
4、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情况
北京市市直和区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挂职岗位共595个。按照岗位博士生、博士后可自愿报名,一个挂职岗位每校限报一人。所挂职务一般为正处级部门或单位一把手助理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应职务。具体岗位名称、职责等见附件。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1、3月31日—4月3日 宣传动员、报名、学院推荐;
2、4月 7 日 学校组织心理测试和笔试;
3、4月 8 日 学校选拔;
4、4月 9 日—4月10日 学校确定并公示挂职博士生、博士后名单,报送市教育系统人才服务中心;
5、4月中旬 挂职单位和博士生双向选择;
6、4月底至5月上旬 北京市组织培训。
7、5月上旬 到岗锻炼。
四、管理考核
1、挂职锻炼时间为6个月,挂职人员每周应保证在挂职锻炼单位工作2-3天,暑假期间要求全职到岗工作;博士后挂职人员要求全职到岗工作。
2、挂职锻炼期间的日常管理,以挂职单位管理为主。北京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根据挂职人员的考勤工作情况从“首都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专项资金”中发放交通和生活补助,对在郊区县挂职的人员在补贴上采取适当照顾。
3、挂职锻炼期满后,挂职接收单位根据挂职人员表现进行鉴定,填写《挂职锻炼情况考核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区县局级单位或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转有关学校或单位存入挂职博士生、博士后档案,同时建立北京市挂职博士生和博士后人才库。
4、对于挂职期间表现突出的博士生、博士后,根据本人和挂职单位双方留用意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和联系方式
1、学生下载填写《2009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推荐表》,并签署导师意见。
2、填写好电子版,并发送至yangongbu@bit.edu.cn,并将打印版?谌壳┦鸬际Α⒀г旱澄饧螅骋挥筛餮г河?4月3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及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心理测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电话:68913715 周潇潇 车辉泉
附件列表:
附件一:岗位需求汇总表
附件二:2009年首都高校博士生和博士后挂职锻炼推荐表(学生填写)
附件三:报名汇总表(各学院统一填写后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