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摸底和安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根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开展汶川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情况监测及慰问工作的紧急通知》(京劳社就发【2008】102号)和海淀区劳动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为及时掌握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积极做好灾区来京务工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1.认真开展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情况摸底情况
各单位对聘用的短期用工情况,特别是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情况,进行认真统计。调查了解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家乡受灾情况,从中选出家庭遭受地震灾害较为严重的来京务工人员,将其个人基本情况以及家庭受灾情况一并报送人事处。
2.认真做好家庭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
各单位对存在的家庭受灾人员要做好相关安抚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相关思想工作和慰问工作。
3.统计工作要求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报《汶川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情况调查表》、《四川籍来京务工人员情况表》和《海淀区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家庭受灾情况登记表》(家庭受灾较严重的人员填写),于5月20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各学院、总务处、膳食处单独填报,其他各单位以总支为单位填报。
因此事紧急,感谢各单位对人事处的大力支持。不明事项,请致电劳资科,Tel:68912335。
附件1:汶川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情况调查表
附件2:四川籍来京务工人员情况表
附件3:海淀区地震灾区来京务工人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家庭受灾情况登记表
人 事 处
200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