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函〔2008〕43号
各学院(含体育部)、部、处级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此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对各类单位、各类人员的聘用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院(含体育部)
(一) 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在暑假前完成;
(二) 各学院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和聘用工作暑假后开始启动;
(三) 各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
(1)2008年6月24日前,学校布置岗位聘用工作;
(2)2008年6月30日前,各学院(含体育部)起草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办法并报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同时向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办公室(人事处)提交本单位教师岗位、其他专技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名单,以及教师二级岗的推荐名单、其他专技岗位二级和三级岗的推荐名单(同时需附个人申报表和证明材料);
(3)2008年7月5日前,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对教师二级岗、?渌级陡诤腿陡诘娜嗽苯衅郎螅⒔峁荆?
(4)2008年7月10日前,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小组完成各学院岗位设置聘用实施办法的审批;
(5)2008年7月15日前,各学院聘用分委员会对教师三级岗及以下、其他专技四级岗及以下的人员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和推荐,根据审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各级岗位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提交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审定;
(6) 2008年7月18日前,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对教师三级岗及以下、其他专技四级岗及以下的人员进行审定;
(7)2008年7月18日后聘用结果进行公示。
二、2008年7月10日前,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信息中心、附属小学、校医院、后勤集团和产业集团等需要成立岗位聘用分委员会的单位完成并上报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暑假后启动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管理、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
三、2008年7月10日前,学报办公室、学位杂志社和档案馆完成并上报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暑假后启动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管理、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
四、其他处级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三级及以下、管理、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的聘用工作在暑假后启动。
五、对于学院(含体育部)以外单位人员,胜任学院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要求的,根据学院工作的时间安排,可以参加学院聘用,经过学院聘用分委员会审核和校聘用委员会审定后,将聘用到新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六、学院以外的人员,拟聘教师二级岗位人员应按应聘学院的工作时间安排向学院提出申请。拟聘其他专技二级岗位的人员直接向学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办公室(人事处)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评审。
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办公室
200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