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委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8-10-14
人函〔2008〕80号
各学院:
为配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请各学院推荐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专家,主要工作内容是为各非委托授权高校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推荐具体要求为:
一、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二、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垂范,愿意参与北京市每年秋季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委工作。
三、工作认真负责,能够积极配合管理人员,按照测试流程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测试工作。
四、能够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测试工作。
五、能够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每年评委的任用将由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需求直接与候选人联系。
请各学院按要求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每学院推荐数名专家,请于10月22日?敖喙夭牧媳ㄋ腿耸麓κψ士啤!案郊罕本┦懈叩妊=淌ψ矢袢隙ń逃萄芰Σ馐云牢畔⒈怼泵课蛔姨钚匆环荩г焊钦潞筇峤唬苯缱影娣⑺椭?wangzp@bit.edu.cn。
如有疑问请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68912338。
附件: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委信息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