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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4年“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及“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王晓庸    来源:人事处 师资科   发布日期:2014-10-06

人函〔2014〕112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强师兴校”和“开放发展”战略以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我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学术交流与合作,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试行)》文件及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4年度“青年教师重返母校” 项目及“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学校择优支持在海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及有长期工作、访学经历的青年教师再次赴原海外高水平大学开展为期3个月的学术出访。
    “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学校择优支持具有海外访学经历的教师邀请原访学单位合作学者来校开展2-4周左右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申报要求
    “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
    1、申请人近五年有连续12个月以上长期海外学习、访学经历;
    2、须为40岁以下(截至2014年1月1日);
    3、已取得国外高校邀请信;
    4、原则上应于本学期派出。

    “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
    1、校内申请人有连续12个月以上长期海外学习、访学经历;
    2、拟邀请合作伙伴应在国外高校担任助理教授以上职位;
    3、原则上合作伙伴应于本学期到校。
    以上两个项目中“海外高校”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全球前100位著名大学的,将优先予以支持。

    三.申报程序
    “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及“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依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评审批准等程序进行。
各学院于10月13日(星期一)前将附件1、附件3、附件4等“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102),并将附件4的电子材料发送至
shizike@bit.edu.cn;同时将附件2、附件3、附件5等“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2#102),并将附件5的电子材料发送至shizike@bit.edu.cn,邮件标题请按“2014重返母校/回访北理-**学院”格式编写。

    四、支持措施
    “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通过评审人员按学校流程办理出国访学事宜,学校将提供往返机票费用及三个月在外生活补贴。在外期间补贴标准及工资待遇等按照《北京理工大学教师学术出访支持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通过评审人员按学校流程办理来校交流事宜,学校将为其提供往返机票费用及在校期间工作酬金。

    五.其他说明
    1、在申报过程中所有材料请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2、有疑问请询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电话:68912338;联系人:王晓庸、何骁威。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申请表
          2、北京理工大学“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申请表
          3、北京理工大学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表
          4、“青年教师重返母校”项目汇总表
          5、“合作伙伴回访北理”项目汇总表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