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班车安排的通知(2016年2月26日始)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29
根据学校文件《关于2011-2012学年班车运行的通告》(办发〔2011〕41号)规定,结合《关于调整学校上课时间的通知》(办发〔2014〕23号)要求,在听取师生意见基础上,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协商国资处、良乡校区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留学生中心、后勤集团等部门,现将2016年学校班车安排及管理通知如下:
一、现行往返于中关村校区与西三旗、回龙观之间的教师班车安排不变;往返于中关村校区与良乡校区之间的教师班车车次不变,早6:40自良乡校区始发至中关村校区,时间提前至6:20。
二、班车分为教师班车和师生班车,实行“凭证乘车,收费管理”,校园卡(包括正式卡和临时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
三、教师班车在规定的时间前首先满足持正式校园卡的教职员工乘坐,在规定的时间后如有空余座位,允许学生和持临时校园卡的其他人员乘坐;师生班车按照先到先乘的原则准许师生员工共同乘坐;未经允许,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乘坐班车。
四、广大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班车管理规定,尊师爱生,文明礼让;对于班车安排及管理如有意见和建议应直接向学校办公室或国有资产管理处反映(68914226、68915610)。
五、国有资产管理处应加强对班车运行的监管;良乡校区管理处应加强属地乘车监督,负责协助设立班车停车点标志和规划乘车引导区域;驻良乡校区各学院应做好学生乘车管理;留学生中心应做好留学生乘车管理;后勤集团应保证班车的车次、座位数和车况良好;班车司机应按时发车,按规定路线行驶、停靠,认真验卡准乘,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六、本通知自2016年2月26日开始执行。
附件:2016学年班车运行安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