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4年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部门推荐)项目(以下简称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的推荐工作已启动,为做好重大科研仪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科研仪器项目资助范围
1. 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具有重要作用的原创性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2. 通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或集成创新,用于发现新现象、揭示新规律、验证新原理、获取新数据的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制。
二、申报原则
1. 该项目申请经费规模为1000万元以上。
2. 该项目与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仪器类项目共同限项检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仪器类项目总数限为1项;若申报项目获得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原则上要求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其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除外)。
3. 按照工信部分配给学校的申报名额,科研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最终确定2项上报工信部。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需在线填写申请书。项目申请人向科研院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项目类别选择“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按提示进行填写,正文报告按照“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申请书。
2. 请申请人根据仪器研制的实际需要,客观、实事求是地申请研究经费,如评审专家认定申请经费超过实际需求的30%,将不予资助。项目申请书的经费预算部分请参照《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相关要求执行。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与科技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定位有非常明确的区别,基金委重大科研仪器项目强调仪器研制对学科发展的推进作用,不支持主要面对工程应用及推广的仪器研制,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该专项项目的科学定位。
4. 请申请人于3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初稿,一式一份)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部(逸夫楼103室),科研院拟于3月15日前组织召开校内评审会,确定最终上报的项目。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之后认真准备答辩材料(答辩时长为15分钟)。
科研院联系人: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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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