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基金(以下简称“校基金”)支持的研究项目涵盖学校所有学科,体现了学校以理工为主、工理管文协调发展的办学思想。校基金设立九年来,对扶持青年教师和弱势学科的科研工作,营造学校重视基础科研的氛围,特别是对推进青年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从2012年起,学校大幅度提升了校基金的资助额度,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校基金的定位和要求:即校基金是青年教师的“育苗基金”,其目标是培育青年教师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类(青年和面上)项目和国家级社科类基金项目。相应地,对校基金的申请、过程管理和结题也进行了相应的政策调整。2013年校基金基本延续2012年的资助政策,只在申报程序上进行少许调整。
现将2013年度校基金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理工类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科类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职称为副高级(含)职称以下;
3)本人目前不承担校“科研创新计划”中任何一类(包括基础研究及学生科技活动专项计划、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计划、重大项目培育专项计划、科研基地科技支撑专项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及创新人才科技资助专项计划等六个专项计划)支持的项目。之前所承担的项目到本年度12月底前均已结题,而且完成了相应的培育目标;
4)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申请人在校期间曾提交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或社科类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项目)申请书。2011年1月1日之后入校的教师不受此限制。
2. 名额分配:
1)各学院的校基金名额按各学院前3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人文社科类基金的折算项目数、各学院前3年的项目申报数以及各学院青年教师人数按比例折算。
2)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2014年度科技创新计划的投入经费确定最终资助总名额。
3. 延续支持措施:
1)为了鼓励2013年度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教师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积极申请“青年—面上连续资助项目”或面上项目,校基金拟给予该类教师一定的延续支持。该类教师获得的资助不占本学院校基金名额,但仍需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校基金申请书》(2013版),申请书研究内容应在已获批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内容上有所深入。
2)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文科科研水平,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社会科学项目,校基金拟对2013年度获批国家级社会科学项目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延续支持。该类教师获得的资助不占本学院校基金名额,但仍需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申请书》(2013版),且研究内容应与已获批的国家级社会科学项目有所区别。
4.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研究基金申请书》(2013版)(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所在学院;
2)延续支持项目和其他管理部门的申请书于2013年12月20日前直接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部(逸夫楼103室);
3)科研院向各学院分配校基金名额;
4)各学院于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确定最终资助人员,并将申请书及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统一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部。
5)本年度校基础研究基金的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0万元。
科研院联系人:谢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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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