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防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22
各学院:
根据国防成果办通知要求,2014年度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开始启动。国防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申报,每年的国防科学技术奖申报指标是根据各单位的成果登记数限额分配,未经过成果登记的项目,不能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为做好2014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条件根据国防成果办通知要求,2014年度国防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开始启动。国防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申报,每年的国防科学技术奖申报指标是根据各单位的成果登记数限额分配,未经过成果登记的项目,不能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为做好2014年度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是在2013年11月30日前通过了有效的技术评价(鉴定、验收、定型均可,验收和定型文件的评审意见中应有水平评价)的国防科技成果,均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二、截止时间2013年12月9日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及电子文档。
2.技术评价证明(指鉴定证书或验收报告或定型文件等)一式一份(复印件)。2013年通过国防鉴定的成果不需提供。
3.《国防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表》必须用《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生成和打印,电子文档是由系统导出的数据库文件。(《国防科技成果信息管理系统V5.2》软件请在科研院网站下载中心成果专利栏下载。)
联 系 人:徐向平
联系电话:211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1月21日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