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我校承担的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课题科技报告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12
有关学院、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
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基函〔2013〕23号)、《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科基函〔2013〕32号)的精神,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有关学院、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完成相关科技报告填报和提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我校牵头项目在提交科技报告基础上,要求每个课题承担单位至少提交1份一般性科技报告。根据《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基函〔2013〕23号)、《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科技报告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国科基函〔2013〕32号)的精神,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有关学院、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完成相关科技报告填报和提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 2006年以来立项且已经验收的项目和今年结题验收的项目,除以项目为单位提交相应的各类科技报告以外,还须在以课题为单位提交科技报告。
3. 其它项目须在12月31日前根据项目进展阶段分别以项目和课题为单位提交科技报告。
4. 项目、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正文部分应详细论述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和实验过程。
5. 我校牵头项目提交的科技报告由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撰写,经我校科研院审核后提交;
6. 我校牵头课题提交的科技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撰写,经学校科研院审核后提交,再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审核后,最后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提交。
7. 此次工作须网上完成所有科技报告的填报、审核和提交工作。请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完成相应工作。
8. 我校填报项目、课题的清单和网报系统“用户名”请见附件1,登录密码如有遗忘请与科研院高新部联系。
9. 科研院联系人:柏利 8668转201 邮箱:bitbaili@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1.我校项目、课题填报清单2013年11月12日
2.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
3. 973计划科技报告格式新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