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29
各有关单位、教师: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二、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nies.net.cn)下载。
三、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
四、请课题申报教师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科研部(逸夫楼103室)。电子版发至hanxingjie@bit.edu.cn。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003307,62003471;电子邮箱:jks.qgb@nies.net.cn;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其他要求与去年相同,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科研院联系人:韩兴杰
联系电话:68912490
电子邮箱:hanxingjie@bit.edu.cn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34号),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
二、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8年6月4日之后出生)。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单列学科栏目(http://www.npopss-cn.gov.cn)和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http://www.nies.net.cn)下载。
三、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6份。
四、请课题申报教师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课题申请•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科研部(逸夫楼103室)。电子版发至hanxingjie@bit.edu.cn。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003307,62003471;电子邮箱:jks.qgb@nies.net.cn;邮政编码:100088;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其他要求与去年相同,请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科研院联系人:韩兴杰
联系电话:68912490
电子邮箱:hanxingjie@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3年7月1日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