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2012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9-07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下半年的预算执行要求为:9月15日前完成预算的75%;12月24日前全部完成预算。
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计划项目(134/教育专项-基础科研,即国库粉卡下端标注“国库-104.2.205.2.5”的经费卡)的预算执行工作,确保预算计划的完成。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