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2012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28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要求为:
6月20日前完成预算的50%;
9月24日前完成预算的75%;
12月24日前全部完成预算。
对未达到预算计划执行要求的项目,其未执行完成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调配处理。
请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确保预算计划的完成。
备注: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经费卡为粉卡,性质:134/教育专项-基本科研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