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5-24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203号)和工信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工信规[2012]190号)文件要求,现将组织申报“国家2012年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支持重点和要求,符合对专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二、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为企业法人,研发产品需面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启动的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应用,重点支持与应用示范工程主管部门或牵头实施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类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为行业内具有相应工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基础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项目,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实施申报。请及时联合相关单位,共同申报;
三、如由我校资产公司申报的项目,请于2012年5月25日下班前与科研院高新部联系,共同办理相关申报材料;
四、请于2012年5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项目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等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科研院高新部,同时完成网上填报手续。
五、联系人:柏利 68918655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