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3-28
根据市社科规划办2012年度工作计划,定于3月20日—4月27日进行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研究方向:
(一)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研究。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围绕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党的建设研究。
(二)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文化改革发展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开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研究。
(三)紧扣“两会”主旋律,围绕实现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同步提升,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文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等问题的研究。
(四)围绕中共北京市委十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北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的发展目标,深入开展弘扬践行“北京精神”、贯彻实施“两大战略”“九大工程”等问题的研究,以及涉及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积极开展北京地域特色研究。请年度项目申请人着重围绕以上选题方向和《课题指南》进行研究课题设计,也可就研究方向和《课题指南》中未涵盖的重要研究选题自行设计研究课题。各社科研究基地要根据自身定位和研究方向,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进行申报。
二、申报资质:申报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含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承担过市社科规划项目或其他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规划项目。有在研的市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项目。(资助额度:重点项目8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青年项目3万元)
三、申报办法:由各科研管理部门和研究基地组织限额申报,经科研管理部门和研究基地初审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各二级管理单位(以2012年3月20日宣布的名单为准)限报15项(其中青年项目不得少于1/3);其他单位限报5项;每个社科研究基地限报3项;不受理个人申报。中央在京党政机关、党校、科研院所申报的课题必须是研究北京问题,其他不予受理。
四、具体实施:项目申请人可从 “北京社科规划”网站 “资料下载”栏下载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后,经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盖章,一式六份(含一份原件)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报送前请将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提前发送到指定邮箱。
五、集中受理时间:2012年4月23日--27日集中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27日17:00,申报材料需报送,不受理快递申报)。
联系人:王鹏、王征
联系电话:64870398、64874479
电子邮箱: wz@bjpopss.gov.cn
网站地址:http://www.bjpopss.gov.cn
由于此次申报为限项申报,详细情况请各位申报人咨询本学院科研干事。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汇总材料交科研院,并填报好 《2012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 ,项目将申报书和汇总表发送至 zzbbnn@bit.edu.cn
科研院联系人:朱秉男
联系电话:68913590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