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将于2012年1月上报我校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
1、请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按要求认真撰写。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进展报告采取在线方式撰写。
2、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自行提交电子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需正反打印、一式一份)于2012年1月9日前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办公室(逸夫楼103室)。电子及纸质文件内容应当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结题报告
1、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使用本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即ISIS系统,https://isis.nsfc.gov.cn),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结题报告须在线填报。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在填写结题报告中的经费决算表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预算经费:指批准经费,按照当时上报的计划书的明细填写;
(2)管理费:5%;
(3)劳务费:最多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5%;
(4)调整经费和预算总经费不必填写;
(5)实际余额如与预算相差较大的,应做详细说明;
(6)经费结余数:必须与经费卡余额一致,否则财务处不予签字确认;
(7)特别提示:结题报告中的内容不允许涉及任何国家秘密。
4、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自行提交电子材料,并将结题报告纸质材料(需正反打印、一式二份)于2012年1月11日前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办公室(逸夫楼103室)。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5、由于财务处寒假期间财务系统不开放,请项目负责人提前查清财务支出情况。科研院将于1月12日统一到财务处及审计室核对帐目并签字盖章,逾期提交结题报告的老师请自行到财务处和审计室签字盖章。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将从2011年12月15日起逐步对原ISIS系统进行功能升级。需要提交2012年度进展与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请使用原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系统,在办事快捷通道中,选择进展结题报告进入填写,使用方法同原系统一致。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上报工作。
科研院联系人:谢非(68913590)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