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材料领域合作研究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之间的科学合作框架,为促进两国科学家在材料科学领域的合作研究,双方将共同资助我国和美国科学家之间开展的合作研究项目(Joint Project)。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0项;
(二)项目执行期:3年(2013.1.1-2015.12.31),申请人须在每年年末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须提交结题报告;
(三)资助强度:中方最高额度:200万/3年,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的合作研究费用、赴美的国际旅费和美方研究人员在华的生活费;NSF也将提供相应的资助用于美方研究人员的合作研究费用、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
(四)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先进能源材料
1)侧重先进能源材料中的物理问题请填报申请代码:A04
2)其他请填报申请代码:E02
注意:请申请人务必选择上述两个申请代码之一进行填写,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二、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鼓励中美青年科学家的合作申请。
(三)中美双方科学家之间需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分别向各自国家的基金会提交申请, 单方申请视为无效 。
美方合作者应按照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具体要求,(网址:http://www.nsf.gov/publications/pub_summ.jsp?WT.z_pims_id="12820&ods_key=nsf11568)同时向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递交相应申请。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中方申请者须在2011年9月20日前提交“预申请简表”(见附件),以附件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刘秀萍(联系方法附后)。NSFC将于2011年10月10日后将初评结果复函通知申请者本人。
(二)通过初评的中方申请人须提交全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
2、点击“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一栏中的“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
3、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合作研究”,展开子类别;
4、选择项目名称“NSFC-NSF项目(中美)”;
5、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入一个申请人曾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
6、系统审核通过之后,即可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
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提交美方合作者在美NSF FastLane系统中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的副本。无此英文申请书副本的视为无效申请。
(三)要求将双方申请人的中、英文学术简历(美方只提供英文即可)、近期公开发表的代表性文章目录(双方各5篇)及双方签署的合作研究协议书(复印件即可)以附件的形式附上(材料不全视为无效申请)。
(四)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需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确认提交至我委,纸质申请书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同附件材料一起于2011年11月11日前送至科研院基础科研部(逸夫楼103室)。
五、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美大处
刘秀萍:Email:liuxp@nsfc.gov.cn
Tel:010-6232 5377; Fax:010-6232 700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陈克新: Email:chenkx@nsfc.gov.cn
Tel:010-6232 7144; Fax:010-6232 713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数理科学部
张守著:Email:zhangsz@nsfc.gov.cn
Tel: 010-6232 7188;Fax: 010-6232 7175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
Michael J. Scott:Tel: (703) 292-4771;Email:mjscott@nsfc.gov.cn
科研院联系人:谢非
联系电话:68913590;Email:xiefei@bi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