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免税业务新增《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请表》以及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5-24
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新发布公告的要求,各技术合同免税办理单位在提交原有免税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需新增《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请表》原件(一份)以及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一份)。另,今后受理技术合同免税将不再需要提供《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业务内容简要说明》,特此通知。《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请表》请见附件。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请咨询财务处。如有其他疑问,请与我院联系。联系人:盛琼,联系电话:68913780。
备注: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新发布公告的要求,第一次办理技术交易免税需提供的齐套材料包括:合同原件(两份)、发票复印件(一份)、缴款书复印件(一份)、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一份)、《技术性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一份)、《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请表》原件(一份)、《计划任务书》原件(一份)。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1-5-23